5月31日,國務院提出,深化金融改革,用調結構的辦法,適時適度預調微調,疏通金融血脈,服務實體經濟的發展。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也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必不可少的資源。通過有效的金融手段,可以調整市場供求關系,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實現實體經濟的健康增長,為人們創造財富。
目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通道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梗阻:一些想貸款的企業融不到資、貸不到款,導致實體經濟缺血;一些企業好不容易貸到款,但由于資金倒手的環節太多,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形成血路不暢;在一些地方,本來就稀缺的金融資源進到不該去的領域,導致某些領域出現資金價格畸高現象,經濟運行過程中形成了一些“淤血”。這些問題若不解決,必定影響到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實體經濟的肌體會受損傷,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會受影響。
國務院明確要求,要保持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加大“定向降準”措施力度,擴大支持小微企業的再貸款和專項金融債規模,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縮短融資鏈條,優化融資結構,種種舉措均是給金融血脈清淤去垢的精藥良方,可謂切中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