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3 11:46:26 | 來源: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
各有關物流企業、單位:
現將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評選全國物流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97號)轉給你們,請結合企業、單位實際,按照通知(詳見附件)要求貫徹落實。如過程中有什么問題,請直接與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生產服務業處聯系。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關于轉發評選全國物流系統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