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4-23 18:02:53 | 來源:商務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精神,充分發揮標準化對商務工作的技術支撐作用,引領商貿流通高質量發展,2021年4月15日,商務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商貿流通專項)的通知》(商建函〔2021〕132號,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開展商貿流通標準化專項試點工作,旨在推動各地區、行業、各類市場主體在標準制定、實施、應用方面開拓創新,推出一批標準,樹立一批標桿、總結提煉一批可復制推廣的成功經驗。
《通知》強調,各地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大力推進標準化建設,充分發揮標準在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和引領性作用,促進內外貿標準互聯互通和商貿流通高質量發展,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明確了試點建設的主要方向和具體任務,要求要圍繞商貿流通提質增效和內外貿一體化兩個方向,根據實際選擇1個或多個商貿流通領域或行業開展試點。具體任務包括建立工作機制,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標準體系,優化標準供給;深化標準應用,增強實施效能;評估試點結果,及時總結經驗。同時,對試點單位應滿足的基本條件和試點申報、審核、驗收等組織實施程序進行了規定。
《通知》要求,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統籌試點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強政策支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鼓勵標準化發展的配套支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帶動多方投入,不斷提高商貿流通標準化質量和效率。要加強宣傳推廣,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做法,借助多種媒體渠道,對試點城市和企業的試點經驗進行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