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1-15 14:52:54 | 來源:
11月14日,廣東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調整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聽證會在廣州召開。此次聽證會對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方案進行討論并征求意見。26名聽證會參加人中,多數人支持費用降低幅度最小的方案一,少數人支持方案二。
根據國家和廣東省有關部署,2020年1月1日起,收費公路統一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統一按車(軸)型收費。本次聽證會對三套調整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聽證方案進行討論。三套方案中,客車仍按照座位數分成4類,收費費率和收費系數按照原批復文件執行,對車長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車輛通行費;貨車由計重收費改為按車型(軸數)收費,按照軸數分為6類車型,貨車執行與客車相同的收費費率,單獨定價的大型橋隧項目執行原批復的客車標準車收費標準;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參照貨車執行。
三套方案中,方案一采用費率平移的方法,根據2018年全省貨車計重收費統計數據,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駛里程條件下,每一車型(軸)低于標準裝載狀態下計重收費標準的前提下,尋找費率標準變化和通行費收入變化的平衡點,合理設置各車型收費系數,確保各收費車型通行費收入總體相等,確保路網通行費收入總額與計重收費應收總額總體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礎上,從鼓勵道路運輸車輛向大型化、集約化發展的角度考慮,適當下調6類車收費標準。
方案三在方案一基礎上,針對計重收費下27噸-44噸總重的車輛應交通行費額相同的特點,考慮4類車和5類車大部分車輛車貨總重主要集中在該區域內,為減輕對這兩類車主的影響,降低應交通行費額較計重收費下增加的車輛的比例,適當降低4類車和5類車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