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7-07 18:42:49 | 來源: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近日,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廣東省實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風險管控十二項措施相關情況。
《管控措施》要求源頭充裝企業必須對所有設備設施、物料、從業人員、作業行為實行統一管理,對進庫裝卸的運輸車輛、駕押人員實行統一調度等具體措施,從充裝源頭上消除一批隱患問題,逐步建立充裝環節安全管控長效機制。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安全責任。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港口經營企業在充裝前落實查驗登記業務,凡未能提供電子運單或電子運單信息與裝載業務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充裝發貨。
根據《管控措施》,廣東將強化重點時段重點路段路面安全管控。借鑒湖南、江西、廣西等周邊省份的經驗做法,推動高速公路0時至6時危運車輛禁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