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3-07 11:26:40 | 來源:廣東省物流行業協會
"十二五(2011-2015)"發展規劃的著力點就是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將調整經濟結構作為攻堅戰。能源強度目標和二氧化碳強度目標(節能減碳目標)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是十分有效的抓手。要堅持制定節能減碳高目標并強化實施,才能產生實效,實現"十二五"規劃的中心任務。
能源強度發展軌跡的后發優勢是普遍規律。從世界上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與能源消費的歷史軌跡來看,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都經歷這樣的發展模式:經濟對能源的強度曲線(每單位GDP產值需要消費的能源量,也稱能源強度。)有一個上升階段,達到頂峰后快速下降。這是一個普遍性的經濟與能源的發展規律。在能源強度的上升階段(工業化前期),經濟增長需要更高比例的能源投入和支撐。在能源強度下降階段(工業化中后期),經濟增長只需較少比例的能源投入。后起國家從技術發展、制造能力轉移和貿易中得到更多益處而處于后發優勢。同樣的單位GDP產出,需要比先行的國家消耗更少的資源便能做到。中國正處于后發優勢階段。
"十二五"經濟結構節能空間的潛力很大。有關研究結論指出,在2020年以前,經濟結構變化的節能量比重可以達到60%,技術節能量只占到40%。從2020年以后,技術節能量可上升至50%或更高。"十一五"總的結構節能在節能總量少于10%,技術節能占絕大多數。"十二五"將調整經濟結構作為重點,顯然經濟結構節能將會做出舉足輕重的貢獻。因此"十二五"的節能目標要定的高些,才能指導和狠抓結構節能。
節能減碳的高目標才有實際的政策指導意義。用算數平均法計算,從1980至2010年的每五年規劃的節能率為18%。重化工等高耗能部門在過去十幾年飛速發展,如鋼產量占全世界總產量的44%,水泥占50%以上。據有關部門研究,重化工和高耗能產業的增長速度在"十二五"期間將會放緩。加上政府對房地產的調控和對高耗能產業的調整,能耗增長速度將會降低。如果在"十二五"采用低于18%的節能目標,即靠經濟發展的"慣性"就可達到,就會失去了政策目標的指導意義,不利于應對中國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
新的考核方法中要包括五年的能源消費總量和碳排放總量。在"十一五"的節能目標考核中,政府基本上采用到最后一年算總帳的方法。我們認為目前這種方法需要改進。新的五年算總賬的方法中,應增加節能總量或碳排放總量。五年算總賬時,盡管能源強度(碳強度)下降的指示達到了,但會多消費能源和多排放CO2。
2010年第四季度許多地方拉閘限電,其目的不是僅為了2010年的年度節能率,更是企圖通過這個方法,把2010年的整個能源消耗量降下來,與第一年的基準數據比可以達到較高的能源強度下降率,這是很嚴重的弄虛作假的方法。五年計算下來,實際上多耗用了能源和多排放了CO2。因此我們認為在考核節能目標(碳強度指標)的同時,要考核節能或碳排放總量的目標。年度目標也應制定,引導企業在靈活制定自己年進度目標的時候有參照物,做到總量控制。這在碳市場的交易中尤為突出和重要。如沒有遵循節能(式碳排放)總量計量,不確定因素將使碳市場交易很難建立和運行。
節能目標和碳強度目標應同時制定和實施。在"十一五"規劃中,20%節能目標的地區分解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也受到質疑。引入節能目標和碳強度目標則能夠克服上述問題。例如,不同燃料的替代雖然也能為提高能效做貢獻,但其最大的功效還在于減少碳排放。這對于同一地域(例如西部地區)不同能源資源的輸出,可以在碳強度指標的分配上制定不同的方案。一般來說,節能指標的完成,也同時促進減排指標的完成。但反之則不然。在政府的激勵措施中應當有差別化的對待,如雙指標完成的獎勵,單指標完成的鼓勵和雙指標不達標的懲戒等。
中央與地方在制定節能減碳的約束目標中能否雙贏是關鍵所在。在"十二五"的節能減碳目標上,中央與地方的博弈受人關注,如果節能減碳目標過低的話,例如16%,不僅會大大地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權威、加劇了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尷尬局面,也會進一步促使地方在重大國計民生的問題上討價還價。
在地區目標的分解上,我們認為節能減碳目標應遵循東部高,中部次之,西部適中的辦法。西部地區經濟落后,需要有較高的經濟增長是合理的要求。但必須是滿足高目標約束條件下的經濟增長。在"十一五"中缺失的部門的指標分解應在"十二五"中得以實現。在長效機制的建立上,通過公眾的參與和推動,逐步將中央的強制性要求轉變成地方政府自身的要求。約束性的地方指標不能低于中央的指導性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