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發布《公路甩掛運輸試點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甩掛運輸補助標準,若該項目總投資額超過1億元則采用定額補助,甩掛作業站場按照500萬元/個的標準進行補助,若項目總投資小于1億元,則采用比例補助,其中,甩掛作業站場建設或改造、牽引車購置更新、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或改造按照投資總額的10%給予補助。每個項目補助總額原則上不高于1000萬元。
公路甩掛運輸試點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從車輛購置稅中安排的專項用于支持公路甩掛運輸試點項目的資金,該部分資金將主要用于支持納入甩掛運輸試點的運輸企業和站場經營企業。
所謂甩掛運輸就是帶有動力的機動車將隨車拖帶的承載裝置,包括半掛車、全掛車甚至貨車底盤上的貨箱甩留在目的地后,再拖帶其他裝滿貨物的裝置返回原地,或者駛向新的地點。此前,交通部和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甩掛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表示,將開展甩掛運輸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