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5-09 15:39:00 | 來源:
揭府辦〔2020〕1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揭陽市加強和完善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已經市委六屆108次常委會議、市人民政府六屆5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揭陽市加強和完善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1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車輛超限超載治理長效體制機制,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嚴厲打擊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揭陽實際,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服務交通運輸發展、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目標,以國辦督查曝光的貨運行業亂象突出問題為重點整改內容,創新工作機制,規范執法流程,強化科技監管,提高執法效能,強力推進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快推進貨運市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貨運行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二、總體要求
(一)堅持問題導向、立行立改。以問題為教訓,以整改為契機,緊緊圍繞國辦督查曝光的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立行立改、標本兼治,逐一梳理比對,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責任,掛牌督辦,完成一宗,銷號一宗;待全部整改到位后,轉入常態化治理。
(二)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原則,認真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治超主體責任,全力做好車輛超限超載綜合治理工作;同時,要進一步明確部門治超職責,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推動轄內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科學規范、高效開展。
(三)堅持依法履職、提升服務。各行業管理部門要踐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法定職責,依法履職盡職,嚴格規范檢查和處罰行為;同時,要堅持執法為民,強化協作配合,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務水平。
(四)堅持統籌部署、分類實施。要結合地域路網結構和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治超站(點)分布、執法力量配備等因素,按照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和貨運源頭等區域分類實施聯合執法工作,提高執法效能。
(五)堅持科技推動、信息共享。堅持互聯網思維和信用治超,依托科技創新完善技術監控、監測設備,推進相關信息交換和共享,實現自動識別和精準糾查,提高治超效能。
三、重點措施
(一)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綜合治超
堅持“政府領導、交通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源頭管控”的原則,由各級政府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治超工作,各級交通運輸、公安、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司法、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在本級政府領導下,按照各自分工職責,認真做好相關治超工作。
按中心城區一體化和兩縣一市格局,實施分區域治理,落實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主體責任。其中:市交通運輸局是榕城區、空港經濟區和揭陽產業園治超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上述區域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的牽頭組織工作;榕城區政府和空港經濟區、揭陽產業園管委會負責按照中心城區一體化的要求,配合做好本地區的貨運源頭管理工作。揭東區政府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中心城區一體化的要求,切實履行治超主體責任,做好本地區的綜合治超工作。普寧市、惠來縣、揭西縣政府為各自行政區域治超工作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本地區的綜合治超工作。
普寧市、惠來縣、揭西縣、揭東區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交通運輸、公安工作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的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轄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的領導工作;同時,要在明確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治超工作的基礎上,健全治超工作聯席會議、綜合治超聯動機制,建立工作考核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治超工作職責,理順本地區治超管理體制,并將治超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專項用于治超站(點)和治超專用卸貨場的建設、租賃以及電子抓拍、監測設備的購置安裝等治超相關工作。
(二)補齊設施短板,推進科技治超
加快治超各項基礎設施的布局和建設,推進科技治超,提升治超能力,為治超工作提供基礎支撐。依托高速公路入口、國省道重點路段的布局,合理設置治超卸貨場,提高流動路段治超的執法效率;加快推進非現場執法監測點建設,依法對公路上行駛的道路貨運車輛進行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抓拍、查處和糾正違法行為,切實發揮信息化優勢,實現全天候治超;申報建設公路超限檢測站,實現一站式24小時不間斷執法。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治超卸貨場、非現場執法監測點和公路超限檢測站的規劃,統籌全市治超基礎設施的建設任務;同時,負責榕城區、空港經濟區和揭陽產業園的治超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建管養資金由市級財政落實保障。揭東區、普寧市、惠來縣、揭西縣政府負責按照本地治超基礎設施的建設任務,做好治超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養護和資金保障工作。
(三)明確分工職責,強化聯合執法
1.普通公路現場聯合執法。交通運輸執法、公安交警部門要依托治超卸貨場,建立定期和不定期聯合執法機制,制定流動治超聯合執法工作方案,開展流動治超聯合執法,不斷提高打擊效能,全面查處超限超載車輛。
2.普通公路非現場執法+現場執法。在普通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監測點,利用科技手段,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行全天候查處。交通運輸執法、公安交警等部門要建立數據共享機制,通過數據共享,采取非現場執法加現場執法的方式,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精準打擊;對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逃避檢測的貨運車輛,要落實電子抓拍取證,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
3.高速公路入口聯合執法。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費系統,建立聯動機制,在高速公路入口開展治超聯合執法,實施精準打擊和專項整治,及時處罰超限超載車輛。對發現的超限超載車輛,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要及時通知屬地公安交警部門,由公安交警部門就近引導至治超卸貨場后,聯合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流程進行查處。
4.非法改裝車輛聯合執法。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貨車的檢查,發現非法改裝的,一律引導至治超卸貨場依法處罰,責令恢復原狀;對拒不恢復原狀的,強制拆解恢復原狀。恢復原狀后,由公安交警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放行。對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但仍上路行駛的,要依法查處,予以強制拆解或報廢。
5.落實“一超四罰”制度。交通運輸執法、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及時登記、抄告和公示貨物運輸車輛和駕駛人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及處罰情況。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貨運車輛、車輛駕駛人、道路運輸企業和貨運源頭單位依法予以處罰;同時,要做好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等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公安交警部門要積極配合交通執法部門做好調查取證等工作。
6.嚴厲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含黑油站點)活動。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本地區成品油非法經營(含黑油站點)綜合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無照無證的非法經營加油站(點、船)、無照無證無牌的非法改裝運輸、銷售成品油的流動車輛、銷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經營行為和非法加注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成品油市場環境,規范成品油經營秩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切實維護合法經營者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加強源頭治理,落實監管責任
1.加強貨運源頭單位監管。各地、各單位要切實負起貨運源頭治超主體責任,強化貨運源頭治理工作。各監管(許可)部門要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加強日常監管,落實貨物運輸票據(貨運單)管理制度,監督貨運源頭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從源頭上遏制超限超載運輸。榕城區、空港經濟區和揭陽產業園貨運源頭單位信息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匯總更新,揭東區貨運源頭單位信息由揭東區交通運輸局匯總更新后報市交通運輸局,經市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其余縣(市、區)的貨運源頭單位信息,由屬地交通運輸局負責匯總更新,報當地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與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簽訂責任書,建立貨運源頭單位監管系統。各地交通運輸執法、公安交警部門要在本地區貨運源頭單位周邊路段開展流動聯合執法,對違規出站(廠、場)的超限超載車輛實施嚴厲打擊。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查處交通運輸部門移送的違法行為案件;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貨運源頭單位的稱重設備進行監督管理。
2.加強貨運企業管理。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道路運輸經營者、駕駛員培訓教育宣傳工作,嚴禁非法改裝車輛參與經營活動,嚴把企業備案關和車輛技術關,加強道路運輸經營者、駕駛員誠信評價和“黑名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貨運企業管理長效機制。
3.加強非法改裝車輛治理。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維修行業的監管,嚴格落實維修業備案管理,嚴厲查處非法改裝車輛的維修業戶。對非法生產、銷售、改裝、拼裝貨運車輛的企業,由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視情節輕重,依各自職能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落實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證照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的貨運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依法不予注冊登記。公安部門要切實把好年審關,對參加年審的非法改裝貨車,一律責令恢復原狀。
4.加強砂石場布局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要牽頭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砂石建設需求調查,科學做好砂石場布局規劃,確保滿足市場供給、減少運輸里程、降低運輸成本。
(五)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強化事故倒查力度
市縣兩級安委會要加強貨運事故倒查工作力度:一查治超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二查車貨源頭監管落實情況,三查路面監控網絡情況,四查治超聯合執法落實情況,五查聯動管理情況。通過督促有關部門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建立健全貨運行業安全生產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長效機制,嚴防貨運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六)加強隊伍建設,強化監督檢查
各地、各單位黨委(組)要高度重視治超工作,切實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隊伍建設,促進工作落實。各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治超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實施處罰,執行治超工作“十不準”紀律,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實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加強執法記錄儀(采集器)、音像記錄設備等執法裝備配備和使用,實現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執法行為的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履行好監督職責,建立健全執法工作責任倒查與追究制度,加強對治超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和暗訪,及時查處不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和收“黑錢”等違規違紀行為。
(七)加強輿論宣傳,接受群眾監督
各地、各單位要積極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治超法規政策、超限超載危害等,及時公布本地區、本單位治理超限超載、貨車非法改裝和隱患治理等工作進展情況;同時,要及時做好網上公示公開,通過政務熱線電話12345、行業舉報電話、公眾網站、郵箱等方式,完善行政復議、申訴渠道,鼓勵社會公眾加強對治超工作的監督,依法受理、及時處理復議申請、申訴和投訴舉報,及時查糾違規行為,最大限度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構建全社會治超的共治共建共享治理格局。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表:治超責任分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