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經發局,金平區商務局、龍湖區商務局:
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頭市助企紓困十三條的通知》(汕府辦〔2022〕16 號)文件精神,為做好粵港跨境貨物作業點轉運輸方式專項補助的申報工作,我局根據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汕頭市2022年粵港跨境貨物作業點轉運輸方式專項補助申報指南》,現就有關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支持標準、支持時間、申報資料等資金申報要求見附件。
二、各申報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申報指南的有關要求,按時將紙質版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須每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統一使用A4紙按順序膠裝成冊,并蓋騎縫章,申報資料需有封面、目錄和頁碼,封面請注明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名稱、企業的聯系人、手機號碼及實際經營地址)2022年7月5日17:30前提交到送達企業所屬區的商務主管部門,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所有頁的掃描件合并成一個PDF文件)發送至stwgk83385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及補正資料。請各申報單位按時提交完整有效的申報材料,因不按時或不按規定提交材料而影響資金獲批的,責任由申報單位自負。所屬區的商務局應嚴格按照申報指南的有關要求,按時審核上報申報資料,出具初審意見(蓋章),于2022年7月9日17:30前送達市商務局外資管理科,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近14天內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疫情嚴重地區駐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況的人員不得前來遞交申報材料。
特此通知。
汕頭市商務局
2022年5月6日
(聯系人:鄭超,聯系電話:88931833)
附件:汕頭市2022年粵港跨境貨物作業點轉運輸方式專項補助申報指南.doc